一、科目三考试内容

  l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;

  2、遵守交通法律、法规的情况;

  3、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;

  4、正确使用灯光、喇叭、支全带等装置的清况;

  5、正确观察、判断道略交通情况的能力;

  6、安全驾驶行为、文明驾驶意识;

  二、科目三考试项目

  基本考试项目:上车准备、起步、直线行驶、变更车道、通过路口、靠边停车、通过人行横道线、通过学校区域、通过公共汽车站、会车、超车、掉头、夜间行驶;

  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档汽车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:上车准备、起步、直线行驶、变更车道、通过路口、靠边停车。其中,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,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%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,不进行夜间考试的,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。

 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,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,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;

  三、科目三合格标准

  满分为100分,设定不合格、减20分.减l0分、减5分的评判标准。符合下列规定的,考试合格;

  1、报考大型客车、牵引牟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,成绩达到90分的;

  2、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。


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来自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告知,我们将配合删除,反馈邮箱:34200611@qq.com。欢迎转载,请注明出处!